簿轶律师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讨论如何分配。通常情况下,会采用平均分配的方式。公共利益指的是利用物业共同部分产生的收益,包括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同部分获得的广告费等具体的利益部分。物业服务合同中存有公共收益的相关约定,通常是首届业委会组建后,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双方就公共收益范围、具体金额、支付期限等内容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对于物业服务合同已有公共收益的金额、支付期限等内容的约定。故应当由全体业主委员会进行共同讨论决定,单个业主无法代表全体业主,无权自行做出决定。
回复于 2024-10-22 17: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