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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物品时,在付款时由于店员的操纵不当,未收到足够金额。后找客人麻烦:后收银员辱骂客人,语言犀利是否可以维权

网友 晋中-榆次区 损害赔偿 2024-10-14 13:38:41
问题描述:购买物品时,在付款时由于店员的操纵不当,未收到足够金额。后找客人麻烦:在某某店子购买衣物,在付款时收银员操纵不当,未收到足额付款,后收银员找客人索要金额,客人与收银员协商说互给一半,收银员同意,客人也给了钱,后收银员辱骂客人,语言犀利是否可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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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遇上述情形,可以报警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法维权。
    回复于 2024-10-14 13: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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