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死了就不需要开庭了,应当撤销案件或者终止审理。
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的,案件就会终结,一般也就不会再对他进行开庭审判了。也就是说如果在审理阶段被告人死亡的,法院应该终止审理,不会再继续开庭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经典案例】
在某起涉嫌贪污受贿案件中,被告人李某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因病突然死亡。检察机关在得知李某死亡后,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终止对李某涉嫌贪污受贿案件的审查起诉程序。原来,李某在担任某国企高管期间,被举报存在贪污公款及收受巨额贿赂的行为,侦查机关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已掌握了一定的证据线索,但尚未完成全部侦查工作且未移送起诉。李某的死亡使得案件无法按照正常刑事诉讼程序继续推进,法院也不会再对其进行开庭审理以确定刑事责任。
【律师点评】
从该案例可以看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这一情形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终止诉讼程序的效力。这一规定体现了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和目的。一方面,刑事诉讼旨在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而当犯罪主体死亡时,刑罚的目的如惩罚、改造等已无法实现,继续诉讼在很多情况下失去了实际意义。另一方面,这也避免了司法资源的不必要浪费,使司法机关能够将精力集中于其他可继续推进的案件。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对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涉及到财产追缴等民事方面的问题,仍可能通过其他法律程序予以处理,以恢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财产秩序等。对于家属而言,虽然刑事责任不再追究,但可能面临因犯罪行为导致的财产变动等后续影响,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妥善应对。同时,这也提醒司法实践中,在处理涉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案件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及时作出终止审理、撤销案件等决定,确保程序公正合法,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