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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一家酒店做前台,入职三个月,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法定节假日也没有任何假和三倍工资,是否合理,我能否告公司

网友 遵义-红花岗区 劳动纠纷 2024-10-10 17:25:37
问题描述:我现在在一家酒店做前台,入职三个月,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前两天我小产,店长只让我去和同事进行换班,一天假都没给我,法定节假日也没有任何假和三倍工资,是否合理,我能否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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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做法不合理,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公司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您小产请假的问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产假。公司不给您产假是违法的。 此外,法定节假日工作应当支付三倍工资,公司未支付也是违法的。 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明、考勤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10-10 17: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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