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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与固定休息日重叠,公司不补休该怎么处理

网友 宁波-海曙区 劳动纠纷 2024-09-29 11:46:44
问题描述:我们公司每个月只能休息5天,每个月周六周日不休息,只有周二能休息,如果一个月只有4个周二,那就把还剩下没休息的1天安排在周一,反正不能安排在周六和周日。 2024年9月17日是法定节假日(中秋节),正好是周二,也是我们公司的固定休息日, 公司并没有安排多1天的补休时间,而是把法定节假日当作了固定休息日(周二)进行了休息。相当于我们9月份只休息了5天,公司并没有给我们放法定节假日的假。 2024年10月1日正好也是周二,是法定节假日,也是我们公司固定休息日,最后公司给出的休息安排是2天法定节假日+5天固定休息(每周二),这样的情况下该怎么处理?公司这样的行为是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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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如果碰到法定节假日和固定休息日重合的,固定休息日应该进行补休或调休,公司不进行补休或调休的,应当支付加班费。《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回复于 2024-09-29 11: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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