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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导致十级伤残,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我方应按怎样的标准索赔

网友 东营-河口区 劳动纠纷 2024-09-26 15:24:03
问题描述:在工作过程中被机械设备伤害,导致中指末端关节部分缺失,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工伤十级。然工作单位以超龄为由(女 58岁)未给缴纳社保;仅购买雇主责任险,赔付标准为全额医疗费用(不包括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停工期间的工资按潍坊市最低工资标准赔付。请问用人单位以超龄为由不给缴纳社保是否合法?用人单位的赔偿方式是否合理合法?我方应按怎样的标准索赔?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 沈子岚律师头像
    沈子岚律师已认证
    对于工伤导致十级伤残且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赔偿标准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具体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所有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与标准应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这包括: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费用应据实支付。 ‌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正常上班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生活不能自理护理‌: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用。 ‌劳动能力鉴定费‌:据实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本人工资支付7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按照所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后来补缴了工伤保险,那么新增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共同负担。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可能面临滞纳金和罚款‌
    回复于 2024-09-26 15:25:43
  • 赵宁律师头像
    赵宁律师已认证
    一般来说,是否缴纳社保与员工的年龄无直接关系,而是取决于该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包括工伤保险。如果女员工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通常为55岁,但具体年龄可能因地区、政策等因素有所不同),并且已经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那么她可能不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可能构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回复于 2024-09-26 15:26:09
  • 丁力律师头像
    丁力律师已认证
    你好,你们这个难以按照工伤标准赔付,一般可以提供劳务着损害责任纠纷提起诉讼。
    回复于 2024-09-26 15: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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