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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书规定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21万元,自2023年1月1日起每年支付7万元直至付清为止,请问本案的执行期限从什么时候计算,到期是什么时候

网友 通化-通化县 诉讼仲裁 2024-09-12 16:02:22
问题描述:法院调解书规定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21万元,自2023年1月1日起每年支付7万元直至付清为止,请问本案的执行期限从什么时候计算,到期是什么时候,申请强制执行的话可以全部申请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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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芷倩律师已认证
    您好!执行履行期是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每年支付7万,分3年全部支付完毕,如果对方有一期没有支付的,可以直接按全额去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回复于 2024-09-12 1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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