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拆迁的补偿标准如下:
1、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20/m2计算,每户每次最高不超过2000元。
2、临时安置费:按征收房屋评估价格的0.3%支付,最高不超过2000元。
3、奖励费:在征收补偿方案明确的签约期限内签约搬迁并交房的被征收人,按每户30000元给予搬迁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