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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罪
袭警罪(刑法第277条)是指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或者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行为。
首页 概念 构成要件 认定 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
战时违抗命令罪
战时违抗命令罪,是指军人在战时故意违抗上级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隐瞒、谎报军情罪
隐瞒谎报军情罪,是指军人故意掩盖真实的军事情况不报告或者报告不真实的军事情况因而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拒传、假传军令罪
拒传军令罪,是指军人在战时明知是与作战有关的命令、指示等而故意拒绝传递的行为。
投降罪
投降罪,是指军人在战场上,因贪生怕死、畏惧战斗,而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行为。
战时临阵脱逃罪
战时临阵脱逃罪(刑法第424条),是指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接受作战任务后,因贪生怕死、畏惧战斗,擅自逃离战斗岗位的行为。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刑法第425条),是指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刑法第426条),是指军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挠军队指挥人员、值班人员、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第427条),是指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违令作战消极罪
违令作战消极罪(刑法第428条),是指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