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下处方用药时,原则上是需要询问患者是否对某些特定的药物过敏,对于孕妇、小孩和老人家用特定药物时,要事先做个皮试。同时,患者知道自己对某种药物过敏时,也要主动告知医生。如果是医生个人疏忽,没有事先询问患者导致患者人身受到伤害的,属于医疗事故。但是医生已经尽了该尽的职责后,由于患者自身特殊体质导致医疗意外发生了,就不属于医疗事故了。
皮试是测试患者对药品是否过敏的试验,皮试结果显示患者对药物不过敏的,如果输液时药物过敏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一般是不承担责任的。但是如果是医院方面的过失,医院是有责任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如果因医生没有做过敏试验或者不当操作造成的后果需要医院负责,由医院承担全部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相关法律规定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邹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新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最后小编提醒大家不论是医疗问题还是其他的情况的问题,大家一定要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利。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出来的关于打针药物过敏是医疗事故吗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要是还有什么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