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秘密并不是知识产权,但二者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公司如果不将技术申请专利,则一定要将技术的保密措施做好,一旦被侵权,则难以维权。
技术秘密权利人对技术取得的专有权或垄断权,并非法律确认和保护的“法定专有权”,而仅仅是一种“事实专有权”,它是通过合法持有人对技术的保密来实现的,通过与专利相比较,技术秘密保护有以下几个特点:
1、自主性,专利有专门的《专利法》来保护。而技术秘密有如人的隐私,主要靠权利人主动、自觉采取强有力的保密措施,确保保护对象处于秘密状态。
2、无期限性,专利权的保护是有期限的,我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为10年,超过保护期,专利技术即进入公有领域。技术秘密不存在保护期限,可能是永久性的,也可能随时结束,这完全取决于持有人保密措施的实际效果,法律没有也无法作出规定。
3、无地域性,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技术秘密的地域限制是未知的,或者说权利人的使用权不受地域影响,因为其秘密性本身就是对外界而言,其范围可以大至整个世界。因此,一项好的技术秘密,可以较方便地在全球范围内来体现其价值。
1、涉及的技术范围上,技术秘密是可用书面表达的技术,也有无法用书面表达的实际经验和技巧。专利仅限于用书面表达的技术。
2、公开程度上,技术秘密是不公开的秘密技术,它要尽量保密,一旦丧失秘密性,通常就得不到保护。专利是半公开的,发明人在申请专利时必须将其发明在专利申请书中披露并要公布于众,专利人通常将核心技术保密。
3、保护期限上,技术秘密的保护期限一般体现在合同中,只要严守秘密,没有泄露出去,就可长期持有。专利按各国专利法规定,保护期—般为10—20年。
4、法律地位上,技术秘密的法律性质尚不确定,通常根据民法、刑事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规取得法律上的保护,其法律地位较弱。专利受到国家专利法保护,有较强的法律地位。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技术秘密并不是知识产权,但二者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如果技术秘密不申请专利或者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只能算是商业秘密不能算专利,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技术秘密算知识产权吗,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