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公告是指,自作出吸收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登报,是吸收合并中的必须要做的一步,一般吸收合并的公告需要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所谓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定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资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消灭各自的法人资格为前提而合并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其合并结果,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均告消灭。新组建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
(一)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二)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各方签署《合并协议》
(四)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登报。
(六)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七)自作出决议之日起45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吸收合并公告是指,自作出吸收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登报,是吸收合并中的必须要做的一步,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吸收合并公告在哪里发,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