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制度:
一、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三、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案例一:“茅台”商标保护案。“茅台”作为中国著名的白酒品牌,其商标受到严格保护。曾有企业试图注册与“茅台”相似的商标用于其他酒类产品,被依法认定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案例二:“苹果”商标之争。某公司试图注册与“苹果”驰名商标相似的商标用于电子产品以外的领域,最终该注册申请被驳回,且禁止其使用。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制度切实保障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复制、摹仿或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的行为,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这不仅维护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也鼓励企业通过创新和良好的经营来打造自身品牌,而不是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借助他人驰名商标的影响力。同时,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因素也较为全面和客观,确保了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这对于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利益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