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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利权的保护从什么时候开始

瑞律网整理发布 112°c 2025-01-29
导读:知识产权对专利权的保护从什么时候开始对专利权的保护从公告之日开始生效。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三十九条,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

对专利权的保护从什么时候开始

对专利权的保护从什么时候开始

对专利权的保护从公告之日开始生效。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三十九条,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举例说法】

甲公司研发了一项新技术并申请了专利,经过一系列程序后,该专利获得公告。然而,在公告后不久,乙公司就开始使用与该专利技术相似的方法进行生产。甲公司发现后,立即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将乙公司诉至法院。

【律师点评】

在这个案例中,甲公司的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乙公司在公告后未经许可使用相似技术的行为显然构成侵权。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独占实施权,他人不得擅自实施。乙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这也提醒企业和个人,在涉及专利技术时,必须尊重他人的专利权,避免因侵权行为而面临法律风险。

【举例说法】

某发明家丙拥有一项重要专利,在公告后,其竞争对手丁公司试图通过各种手段质疑该专利的有效性。丁公司声称丙的发明在之前已有类似技术存在,不具备新颖性。丙则通过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专利的独创性和创新性。

【律师点评】

在此案例中,丙的专利已经依法公告,其专利权受到法律保护。丁公司的质疑需要有确凿的证据支持,不能仅凭主观臆断或模糊的说法。对于专利权的争议,通常需要通过专业的法律程序和技术鉴定来解决。在这个过程中,专利权人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提供有力证据,而质疑方也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这凸显了专利制度中对权利保护和公平竞争的平衡,以及法律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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