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与交通事故赔偿不冲突,交通事故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而意外险是保自己的。对于交通事故来说,可能伤害到的就是自己和对方,对方的人身伤害,可以通过交通事故赔偿来进行,而意外险是赔偿自己的,就是发生意外后,可以进行赔偿。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残疾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小张驾车与另一辆车发生碰撞,导致自己受伤。他购买了意外险,同时事故经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对方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小张进行了赔偿,之后小张又通过自己的意外险获得了相应的赔付。
在这个案例中,很明确地体现了意外险与交通事故赔偿并不冲突。小张既得到了来自交通事故责任方的赔偿,又依据自己所购买的意外险获得了保险金。这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也保障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当面临类似情况时,被保险人应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维护自身利益。
李先生在过马路时被一辆摩托车撞倒,造成腿部骨折。摩托车驾驶员逃逸,一时难以找到。李先生住院治疗花费了不少费用,好在他有一份意外险。他通过意外险获得了相应的赔偿,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经济负担。
此案例中,虽然李先生无法从第三方即逃逸的摩托车驾驶员那里及时获得赔偿,但他的意外险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也说明了意外险在这种情况下能起到关键的保障作用,弥补因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法律赋予了被保险人这种双重保障的权利,以确保在不幸遭遇事故时能得到充分的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