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才是无证驾驶: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案例一:张某未通过正规考试,通过非法渠道获取驾驶证后上路驾驶,被交警查处,最终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案例二:李某的驾驶证已过期,但他仍继续驾驶车辆,在路途中被交警拦下并依法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无证驾驶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财产的严重威胁。就如上述案例,张某非法取得驾驶证以及李某驾驶证过期仍驾驶的行为,均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广大驾驶者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出行安全。对于无证驾驶行为,必须予以坚决打击和惩处,以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