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不需要抚养继子女的。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子女不再与其共同生活了,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也就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的义务了,应当由其生父或生母抚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四条,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王某与李某结婚后,共同抚养了李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小张。几年后王某与李某离婚,离婚后王某认为自己不再有抚养小张的义务。后李某要求王某继续抚养小张,双方产生纠纷。
在这个案例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某与李某离婚后,对继子女小张确实不再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因为继子女不再与其共同生活。此时应当由其生母李某来承担抚养责任。当然,如果双方在离婚时有其他关于继子女抚养的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则应当按照约定来执行。这也提醒人们,在婚姻关系变化时,对于继子女的抚养问题要明确约定和处理,以避免后续的纠纷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