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能力缴纳罚金,审判后会将案件移送执行部门,待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时再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全部履行或者部分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法院还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王某因犯罪被判处一定金额的罚金,但他一直声称自己没有能力缴纳。执行部门经过调查发现,王某实际上有隐藏的资产和收入来源,其故意隐瞒以逃避缴纳罚金。最终,法院对王某采取了罚款和拘留的措施。
李某在被判刑后,确实因为自身经济状况极差而无法缴纳罚金。他如实向法院说明了情况,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法院经过审查后,依法裁定对李某延期缴纳罚金。
在实践中,对于声称无能力缴纳罚金的情况,法院会进行严谨的调查和核实,不会仅凭被执行人的一面之词就轻易认定。如果发现有故意隐匿财产逃避缴纳的行为,必然会依法予以惩处。而对于真正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缴纳的当事人,只要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说明,法院也会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公正合理的处理,这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