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恐吓,一般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会依据寻衅滋事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案例一:张某因与李某存在纠纷,多次发送恐吓短信给李某,内容包含对其人身安全的威胁。后李某报警,经调查,张某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二:王某对刘某心怀不满,通过短信对其进行长时间的恐吓骚扰。刘某不堪其扰,精神状态受到极大影响。最终,王某因构成寻衅滋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短信恐吓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综合考虑短信的内容、发送的频率、对被害人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如果短信内容具有明显的威胁性且情节恶劣,严重扰乱了被害人的生活和社会秩序,那么就极有可能构成犯罪。在此提醒大家,不要以为通过短信恐吓他人只是小事,一旦达到犯罪的标准,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对于受到短信恐吓的人,应及时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