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电力设备罪的判刑: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坏电力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一:王某为谋取私利,多次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导致部分区域停电,给居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最终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案例二:李某因对社会不满,恶意破坏重要的电力设施,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影响了大面积区域的正常供电。李某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在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案件中,关键在于对犯罪行为的性质以及造成后果的认定。如案例一中王某的盗窃行为,虽未造成极其严重后果,但因其多次实施且确实影响了公共安全,所以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而案例二中李某的恶意破坏行为导致严重后果,其刑罚也更为严厉。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准确量刑,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严肃性,同时也起到警示和预防此类犯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