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得了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是可以离婚的。如果老婆是间歇性精神病人的,双方可以选择在其精神正常时协议离婚,如果不是,则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这样一个案例,丈夫发现妻子患上精神病后,认为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对妻子的病情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评估,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双方的婚姻状况和感情基础。最终,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了判决。
还有一个例子,妻子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期间,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了婚姻关系,并且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妥善处理。
在这类案件中,法律的规定是明确的,但实际情况往往较为复杂。对于一方患有精神病的情况,法院在审理时会非常谨慎,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同时,对于患病一方的权益保障也至关重要,要确保其在离婚过程中能得到合理的安排和照顾。而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遵循法律程序,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离婚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更是涉及到情感、家庭等多方面的复杂事务,每一个具体案件都需要根据其独特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