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给抚养费法院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索子女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索子女抚养费。法院判决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如对方再不主动履行,可依据此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也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条款,向另一方追索子女抚养费,如果不成,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给付孩子抚养费,当然也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追索子女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陈某与李某离婚后,孩子由陈某抚养,李某却一直拒绝支付抚养费。陈某向法院起诉并获得判决支持,但李某仍不履行。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通过法院的执行措施,李某不得不支付了拖欠的抚养费。
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行为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和离婚协议的。法院的判决是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的,男方必须依法履行义务。如果男方执意不履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其财产、划扣资金等,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和生活需求。
王某和张某离婚后,张某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王某多次索要无果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张某进行了传唤和督促,张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主动支付了抚养费。
这起案例充分说明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执行力。当一方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时,另一方要坚定地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和孩子的权益。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采取恰当的措施来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保障孩子的抚养费得到及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