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三次盗窃未遂算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例一:王某在两年内先后三次试图盗窃他人财物,但均因各种原因未遂。最终法院认定其构成盗窃罪,依法对其进行了判决。
案例二:李某在两年时间里三次实施盗窃未遂行为,尽管未实际得手,但仍被追究盗窃罪的刑事责任。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两年三次盗窃未遂的行为是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的。即便没有成功盗取到财物,但其多次实施盗窃的主观恶性和潜在的社会危害性是不能被忽视的。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情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盗窃的手段、地点、对象等,以确保公正合理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惩处,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和正常秩序。同时,这也提醒人们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