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
1、毁人容貌,即导致容貌变形、丑陋及功能障碍的,如使人皮肤变黑、脸上长斑、头发脱落等;
2、致人产生肉体较大痛苦的,如皮肤红肿、灼痛、瘙痒等;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被害人因容貌被损自杀、离婚、精神失常等。
《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案例一:某化妆品销售商长期销售一款未经过严格检测的美白产品,导致多位消费者使用后出现严重的皮肤过敏和红肿现象,其中一名消费者因脸部皮肤受损严重而陷入抑郁。最终该销售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一商家明知所售化妆品存在质量问题,仍大量销售,致使多名顾客出现头发脱落等问题,对顾客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该商家也因此受到法律制裁。
在这类案件中,销售者对于所售化妆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负有严格的注意义务。若明知产品存在问题仍进行销售,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消费者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谨慎选择化妆品,发现问题及时维权。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惩处,以维护社会公众的健康权益和化妆品市场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