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2000万自首会轻判
涉嫌诈骗高达两千万元人民币,这无疑是一项极其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此类行为有可能被判定为诈骗罪。然而,在特定条件下,自首可以作为一种减轻刑事责任的情节予以考虑。若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并且对自身所犯之罪行进行全面且真实的陈述,那么其可能会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刑罚的宽大处理。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包括自首之后的表现、所带来的社会影响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等多方面综合考量而定。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网络诈骗什么罪名
网络诈骗所涉及的刑事犯罪多种多样,这主要取决于诈骗手法的独特性、诈骗案件的受害人群体以及诈骗所产生之危害结果等多个方面的综合考虑。较为常见的网络诈骗罪名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以诈骗性质为主导的诈骗罪;以非法获取经济利益为核心的合同诈骗罪;针对信用卡使用环节进行操纵的信用卡诈骗罪;以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为目的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旨在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稳定性与安全性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等。其中,诈骗罪作为最为基础且广泛适用的犯罪类型,其主要针对的是涉嫌违法分子通过采用欺诈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而合同诈骗罪则更强调了在合同缔结及合同执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等方式获得对方经济利益的恶劣行径。至于信用卡诈骗罪,它主要针对的是在信用卡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诈骗行为。另外,若网络诈骗行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与稳定造成了严重威胁,那么该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更为严重的刑事犯罪。
三、集资诈骗罪判刑几年
集资诈骗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取诈骗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面对此类犯罪,法律将会依据其所涉及的诈骗金额大小和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程度等诸多因素,实施相应的惩罚措施,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有期徒刑以及罚金的双重处罚。若犯罪分子的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刑罚,甚至可能被判处长期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