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行为侵犯著作权不构成
不构成侵权的著作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合理使用:在特定情况下,如新闻报道、评论、学术研究等,对他人作品进行少量引用或复制,不构成侵权。
2.法定许可:根据法律规定,某些特定类型的作品或特定情境下的作品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直接使用,但需支付报酬。
3.强制许可:在某些情况下,如公共利益需要,政府可以依法对著作权作品实行强制许可,允许他人在一定条件下使用作品。
二、侵犯著作权行为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主要包括: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
6.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7.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以上行为均被视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著作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对于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还可能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