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主要责任能取保候审吗
满足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车祸主要责任人承担刑事责任吗
关于交通肇事行为是否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取决于案件所涉情节及实际状况。
相关规定明确指出,需根据交通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来进行判断:
若因一次交通事故导致一名受害者当场死亡或三名重伤者,或者死亡人数多于三个但肇事方与其他责任方对事故负有相同程度的责任,甚至导致多人受伤且对社会公共财产或个人财产产生直接经济损失,那么肇事方就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因为事故所致损失重大且肇事方无力承担高达三十万元以上的赔偿额度,同样也需要对此承担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