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交强险怎么处罚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
在实际生活中,仍有一些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1.对于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该车辆。扣留车辆的目的在于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履行投保义务,以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和受害人的权益。
2.除了扣留车辆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会责令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限期投保交强险。这一措施旨在督促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履行法定义务,确保车辆具备合法上路资格。
3.对于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将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基础保费的2倍,以体现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和警示作用。
二、扣留与罚款规定
关于扣留与罚款的具体规定,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明确,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将被扣留,并责令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投保交强险。
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处以交强险基础保费2倍的罚款后,方可发还车辆。这一规定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和惩罚力度。
2.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其依照规定投保。
在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补办交强险后,应当及时退还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