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分居期间一方债务谁承担
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来承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分居期间的债务一般用于个人,因此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方独自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分居多久后才符合离婚诉讼的条件
以已经分居为条件起诉离婚的,至少还得满足以下其他条件:
1.分居时必须是连续的并已经满两年。夫妻俩分居满两年的时间计算,是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止。并且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如果分居后又同居,那就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而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2.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3.“夫妻分居满两年”须有相关证据证明,并且能证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如下: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最好是书面的,口头协议的话则要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但法院判定时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