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案件怎么调取证据
在行政案件中,调取证据是法院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1.人民法院拥有自行向相关行政机关、其他组织及公民调取证据的权力。但这一权力并非无限制,特别是不能为了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去调取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这
2.对于与案件紧密相关但原告或第三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他们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调取,这些证据可能包括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需法院调取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以及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二、行政案件上诉流程是什么?
行政案件的上诉流程是当事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寻求更高一级法院审理的程序。
1.当事人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或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在提起上诉时,当事人需满足一定条件:
(1)上诉人必须是适格的,即一审程序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所不服的一审判决或裁定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可以上诉的;
(3)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4)上诉必须递交符合法律要求的上诉状。
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行政案件上诉的基本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