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入职前被公司要求去体检,发现怀孕后如实告知公司,却被“取消录用”,公司这种做法合法吗?
入职体检发现怀孕后取消录用,公司这种做法合法吗?
公司在入职体检发现怀孕后取消录用是违法的。
公司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公司将孕检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的,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得知应聘人员怀孕后,又恶意取消招聘岗位,存在就业歧视行为,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
公民在遭遇就业歧视时,要敢于维权,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确定受到了就业歧视,那么及时保留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可以保存面试的录音、面试评估表、职位招聘广告、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单以及邮件等,以备不时之需。
律师补充:
依法禁止招聘环节中的就业性别歧视。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各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带头遵法守法,坚决禁止就业性别歧视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二条 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第三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