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罪主要判多久
在交通肇事罪的定罪量刑过程中,其具体刑罚期限将根据事故产生的实际危害结果以及涉案人员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程度进行考量与判定。当肇事行为引发了严重的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抑或是使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财产遭受极其重大的损失时,若肇事者需对上述危害结果负主要责任乃至全责,那么他/她可能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法律制裁。
然而,倘若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避责任,甚至存在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那么他/她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更为严重的是,如果肇事者因为逃逸而致使他人死亡,那么他/她可能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主责被判刑后还需要民事赔偿吗
在遭遇车祸并入狱服刑之后,若仍需承担赔偿义务的话,那么受害人仍有权要求赔偿相应款项。尽管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不能相互抵消,但当事人即便已经履行全部刑事责任后,亦必须继续履行其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通常而言,受害人有权获得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在内的各类必要费用的赔偿,这些费用均视为治疗和恢复过程中所必需之开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