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罪35万要坐几年牢
1、诈骗35万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诈骗35万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诈骗罪最大判期是多少年
诈骗罪最大刑期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诈骗罪的法定量刑是,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网络诈骗的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受理审查确定案件性质。如果确有犯罪事实,符合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的,刑事追诉期限为五年,不构成犯罪属于治安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为六个月。受害人可在六个月内报警,由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治安处罚。
三、温州诈骗35万案例怎么判刑的
今年2月,邵某某心生不法牟利的念头,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的情况下,向鹿某某表明自己“有门路”,能够帮忙介绍孩子到本地公立小学就读,有需要可以与她联系。因邵某某的孩子就是通过转学方式入学,鹿某就相信了邵某某的话,并陆续向几个有需要的朋友推送了邵某某的联系方式。邵某某遂向他们表明,自己可以帮助办理入学等手续,还通过发送身份证件照片等方式博取信任,并每人收取了7000元左右的“介绍费”。
此后,邵某某的“名声”在小范围内传开,许多家长为了让孩子进入好学校而找上门。邵某某则通通表示,能够帮助在龙港多所小学、中学等办理入学、分班等事宜,陆续向30余名家长收取几千到上万元不等的“介绍费”。
9月3日,龙港各中小学开学之际,部分家长发现上当受骗,于是找到邵某某理论,并马上报警。邵某某见事情败露,遂在现场等待公安机关处理。案发时,累计有40名家长上当,被骗金额达35万余元。
龙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被告人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龙港法院依法判处邵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5000元,责令被告人邵某某退赔被害人赃款人民币357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