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又不让去上班了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又不让去上班了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瑞律网整理发布 300°c 2023-10-09
导读:一、 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又不让去上班了怎么办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又不让去上班了如下处理:1.单位不安排员工工作,那么需要按月支付员工基本工资。2.如果单位没有支付员工工资,
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
一、 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又不让去上班了怎么办

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又不让去上班了如下处理:

1.单位不安排员工工作,那么需要按月支付员工基本工资。

2.如果单位没有支付员工工资,那么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采用的维权方式有:调解、仲裁、起诉。
 

二、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解除。劳动者解除的情形有:用人单位未按劳动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发放工资;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劳动者自由的;用人单位解除的情形有:试用期不合格的;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同时与其他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 解除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

解除劳动合同后,由于合同内容发生纠纷的,自当事人知道起一年内可以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声明:文章内容系瑞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