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也关系着我们每一个消费者。
网友咨询:
发现食品中有“苍蝇”,饭店是否应予赔偿?
律师解答: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对于餐馆来说,卫生是一项重要的考量因素。在营业过程中,一旦发现食材有异味、发霉或变质等问题,餐厅会即刻停止使用,以保证食品质量。同样地,如果发现饭菜里有苍蝇或蟑螂等昆虫,餐馆也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其进行清理,以防止细菌感染并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顾客在餐厅吃饭吃到苍蝇、蚊虫、头发等异物,属于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主张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以未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另外,顾客就餐后,如明显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之后可向餐厅主张补偿性赔偿以及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金。
律师补充: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