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没有建设审批手续和产权证照的房屋,行政机关应当在征收之前依法予以甄别,作出处理,不能简单将无证房屋一律认定为违法建筑。
网友咨询:
无证房屋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合法建筑?
律师解答:
长期以来,由于农村建房和产权管理不够规范,导致农村出现很多无证房屋。对于农村的此类房屋,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应当综合考虑房屋建成时间和动机、土地性质和使用权、房屋来源、使用情况、居住权益保护、当时立法状况等多种因素认定其合法性或正当性,进而确定如何补偿或赔偿。如果属于以下几种情形,则有权获得补偿:
第一,因为历史性原因导致没有办证的。在过去信息网络不发达的情况下,办理相关的手续、证件是非常不方便的,可能因为资料保管不当、错过权利登记时间、当事人不了解办证的相关要求等历史原因导致当事人一直没有办理相关证件。
第二,有的房屋在建设当时并不要求办理相关证件。
第三,某些建筑已经取得了政府的批准。与此类似的,还有当地政府鼓励农民建大棚、建养殖场等。
第四,老百姓已经积极履行了自己申报手续的义务,但由于行政主管部门迟迟不审批,或者审批程序还没到位,或者证件还没制发,在遇到土地、房屋征收时,也应当视为合法建筑。
律师补充:
在行政机关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拆除的无证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情况下,应当将该房屋视为合法建筑,依法予以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的项目、数额不得少于被征收人通过合法征收补偿程序获得的行政补偿项目、数额。无证建筑并不一定是违法建筑。在行政机关对您的房屋认定违建之时,一定要充分了解自家房屋的具体情况并详细分析房屋属性认定适用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