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就餐时,有时候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服务员端上了一道自己并没有点的菜。遇到这种情况,很多人都能及时发现并让服务员撤下。但也有些人明知道服务员上错了菜,仍然选择食用,吃完后,要付钱吗?
网友咨询:
上错菜还是吃完,餐厅可以要求付钱吗
律师解答:
1、顾客不知情,不知道服务员上错菜了,菜也吃掉了,相当于客户不知道合同内容变更了,即使顾客是得利人,但不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则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那么这时餐厅就不能要求顾客支付上错菜的价款。
2、假如顾客知情了,即明知服务员上错菜仍然吃掉,相当于顾客知悉合同内容变更了,这时还吃掉相当于默认同意合同变更,也就应该支付相应价款。
也相当于顾客作为得利人,已经知道了自己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那么受损失的人即餐厅可以请求顾客支付对应上错菜的价款损失。
律师补充:
不当得利的特征:
1、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