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能认为土地征用和土地征收是一个意思,实际上这两个差不多的词语,性质相差十万八千里。土地征用的所有权还是归集体所有,土地征收的所有权是集体所有变成了国有。那么土地征用与土地征收有什么区别?
网友咨询:
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有什么区别
律师解答:
一、条件不同
征收土地是以转移土地所有权为条件,即集体所有变成国有;征用土地是以暂时转移土地使用权为条件,土地所有权不发生变化,仍然为集体所有。
二、补偿的项目不一致。
征收土地除土地补偿、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外,还包括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而征用土地只是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期间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没有安置补助费。
三、审批权限不一样
征收土地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征用土地的审批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四、土地用途的性质不一样。
征收土地主要是将被征收土地变为施工建设用地,可以修建永久性的建(构)筑物;而土地征用主要是将土地用于临时性的施工建设场地,地质勘探、抢险救灾、建设施工材料堆场等,不能修建永久性的建(构)筑物,并在使用期满后要恢复土地原状,交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
律师补充:
关于征收土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标准由市、县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等等。
【法律法规】
《土地法实施条例全文》第二十五条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