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要注意约定工程施工期限,建设单位要在期限内完成施工,那么建设工期延期多长时间可以解除合同?
网友咨询:
建设工期延期多久可以解除合同
律师解答:
建设工期延期超过当事人催告给出的合理期限,可以解除合同。具体的期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当事人给出的合理期限为一个月。施工单位没有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的,经双方协商在合同期限内仍然不能完成工程的,建设单位可以解除施工合同。
律师补充:
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