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我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相关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进行行政诉讼,适用哪国法律?
网友咨询:
外国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外国人可以在我国进行行政诉讼,且与我国公民享有同样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但是,如外国人无法亲自到法院立案或出庭的,则必须委托近亲属、律师及社会团体作为诉讼代理人,若委托律师,则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机构的律师。其授权委托书须由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须经我驻该国使、领馆鉴证,才具有法律效力;也可先经同我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的外交部或驻外使、领馆认证后,再由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综上,外国人在我国进行行政诉讼享有与我国公民同样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但若无法亲自立案或出庭的,必须经过公证及认证,方能得到我国法院的认可,否则将面临授权委托不被认可的风险。
律师补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四十一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行政复议,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