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中海外房产是近些年来不可忽视也占比相当重的一块资产。但由于涉外离婚案件法律主体的国籍和房产的归属地的不同,大部分的涉外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问题较为严重。
网友咨询:
在国外买的房离婚怎么分?
律师解答:
离婚涉及国外房产争议的,通常情况下国内法院是不做处理的:
1、当事人可以在当地提起民事诉讼,依据当地的法律进行分割。
2、可以出售后对财产进行公平平等的分割处理。
3、在国外购买的房子离婚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
律师补充: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
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