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出现一些劳动者在入职后寻找、利用用人单位的制度疏漏,通过诉讼进行牟利,如劳动者故意不签劳动合同、伪造变造劳动合同签名,利用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此即“职场碰瓷”现场。
网友咨询:
如何认定员工的表现符合“职业碰瓷”特征?
律师解答:
碰瓷是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因此不应以发生的数量作为认定“碰瓷”的标准,认定当事人是否属于“碰瓷”,首先应当考察当事人是否有故意制造或编造被害的情形。
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职场碰瓷”行为包括:
1.故意不签劳动合同或者伪造劳动合同签名,要求支付二倍工资;
2.故意不要求企业缴纳社保,事后要求补偿;
3.请假失踪,随后索要补偿金;
4.找人代领工资,事后要求公司补发;
5.受伤后求职,入职后佯装因公受伤,申请工伤索赔。
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保护劳动者的同时也能保护用人单位免受职业碰瓷者的讹诈。,用人单位应当完善新员工入职管理机制,避免劳动者钻管理的漏洞,在招聘新员工入职时,严格做好背景调查,可以特别留意应聘者的涉诉信息等。最后,职业碰瓷者视其行为情节的轻重有可能触犯刑法中的诈骗罪,用人单位可以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通过刑事手段对职业碰瓷者进行惩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