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调解协议的效力如何,相信有很多人都还不够了解,你知道在我国,相关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吗?
网友咨询:
调解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律师解答:
调解协议具有如下法律效力:
1、确定当事人间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人民法院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或调解笔录生效后,表明双方当事人对曾经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已经取得共识并得到法律的确认,原先争议的法律关系演变为无争议的法律关系,权利方应依法行使权利,义务方应依法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从此不得对此法律关系再发生争议。这是法院调解书在实体法上的效力;
2、结束诉讼的效力,当事人的调解协议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则是在法律上对当事人调解协议的确认。因此,人民法院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和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在法律上已最终解决,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这是法院调解在程序法上的效力;
3、强制执行的效力,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能自觉履行。若调解书有给付内容的,一方当事人又不履行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补充:
调解协议需具备如下条件:
1、协议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不违反公序良俗;
2、调解过程是在当事人双方都自愿的条件下完成的;
3、在经过调解之后,在经过当事人的同意之后便可以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盖章,使其生效。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二十八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第三十条 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