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吗?优先购买权是就是房屋所有权人出售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要求优先于其他购买人购买原承租房屋。
网友咨询:
承租人对租赁的房屋是否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律师解答:
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具体条件是:
一、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
二、在同等条件下,即承租人与其他购买人在标的物、价款、支付方式等方面相同。
三、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房屋所有权人未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直接将房屋出售给他人。房屋所有权人的这种做法就侵犯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律师补充:
承租人在以下情形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1、承租人怠于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1)出租人在拍卖5日前已经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
(2)出租人已经履行通知义务,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2、房屋共有人、近亲属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购买权:
(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
3、善意但三人已经取得租赁房屋物权的:即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