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抵押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

抵押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

瑞律网整理发布 84°c 2023-08-10
导读:在实践中,担保物权包括质押、抵押、留置等形式,是指以一定的担保物作为债权的设定条件,抵押权人享有对抵押客体的优先受偿权。如果当事人之间要签订抵押合同的,那么抵押担保合同可以成立条件是什么?网友咨询:抵押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律师解答:抵押合同的关于更多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抵押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

在实践中,担保物权包括质押、抵押、留置等形式,是指以一定的担保物作为债权的设定条件,抵押权人享有对抵押客体的优先受偿权。如果当事人之间要签订抵押合同的,那么抵押担保合同可以成立条件是什么?

瑞律网

网友咨询:

抵押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抵押合同的成立的要件:

1、意思表示真实。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法律效果之意思的行为;

2、主体适格。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在主体资格上不存在瑕疵;

3、标的确定与可能。合同标的应具有确定性、可能性;

4、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律师补充: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声明:文章内容系瑞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