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担保物权包括质押、抵押、留置等形式,是指以一定的担保物作为债权的设定条件,抵押权人享有对抵押客体的优先受偿权。如果当事人之间要签订抵押合同的,那么抵押担保合同可以成立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抵押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抵押合同的成立的要件:
1、意思表示真实。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法律效果之意思的行为;
2、主体适格。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在主体资格上不存在瑕疵;
3、标的确定与可能。合同标的应具有确定性、可能性;
4、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律师补充: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