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保证是数人就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共同担保的保证,为保证的种类之一。
网友咨询:
同一债务有多个保证人怎么承担责任?
律师解答:
共同保证是相对于一人保证而言的,它是指数人为一人担保。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 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多个保证人之间的关系,结合保证人和主债务人之间的两种关系,首先会产生四种保证责任承担方式:
1、连带共同连带保证。债务人和保证人之间的关系为连带责任保证,多个保证人之间也为连带共同保证,因此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也可以请求多个保证人中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
2、连带共同一般保证。债务人和保证人之间为一般保证关系,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因此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债权人需要先请求债务人承担责任,在债务人财产执行不能时,可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由于多个保证人之间的关系为连带共同保证,此时债权人可选择请求其中任意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责任。
3、按份共同连带保证。债务人和保证人之间的关系为连带责任保证,多个保证人之间为按份共同保证,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债权人可选择请求债务人或者保证人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责任,但在请求多个保证人承担责任时,由于多个保证人之间为按份共同保证,债权人需要按照约定的份额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4、按份共同一般保证。债务人和保证人之间为一般保证关系,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多个保证人之间为按份共同保证。因此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债权人需要先请求债务人承担责任, 在债务人财产执行不能时,可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且债权人需要按照约定的份额请求多个保证人按份额承担责任。
律师补充:
共同保证既可以是按份共同保证,也可以是连带共同保证。保证人采取何种方式提供共同保证,完全由共同保证人与债权人进行约定。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此时责任形式为连带共同保证。
与单个保证只有一个保证人不同,共同保证形式上的主要特点是保证人为两人以上。只要数个保证人均有为同一债权人的同一债权提供保证的意思即可构成共同保证,而并不要求数个保证人必须形成提供共同保证的合意。例如,某个保证人在为他人提供保证时,并不知道其他保证人也已经为该债权人提供保证,但这并不影响共同保证的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