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新家庭的产生,没有哪一方愿意在共赴婚姻的时候,另一方身体是存在疾病的,毕竟婚姻家庭一旦组成,便是要共同担负起家庭的责任,可倘若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婚姻可以撤销吗?
网友咨询: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以撤销婚姻吗?
律师解答: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双方登记结婚后,当事人可申请撤销。
男女结婚后组成家庭,共同生活,养育子女。为了配偶、子女的身体健康及婚后的共同生活,双方对彼此健康状况有知情权。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律师补充: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结为夫妻,不仅要互相忠实,更要互相诚实。作为拟结婚的恋人,如果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让另一方在充分知晓的情况下,作出是否愿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结婚的新人要提高对婚检的思想认识,主动进行婚前检查,这不仅是对婚姻家庭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婚姻不是欺诈,理应坦诚相待。靠欺骗得来的婚姻,终究是不牢靠的,更不会长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