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予以纠正,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依法审查并做出裁决的法律活动。
网友咨询:
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解答:
1、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书中应载明申请人基本信息、被申请人名称、明确具体的复议请求及相关事实与理由。
2、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证明材料。
3、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其它组织的,应提交有关机关对该组织成立时的批复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公民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死亡公民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5、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证明。
6、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须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7、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正当理由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应当提交有效的证明材料。
8、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律师补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