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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的主体包括孕妇吗

瑞律网整理发布 68°c 2023-08-07
导读: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那么行政拘留的主体包括孕妇吗?网友咨询:行政拘留的主体包括孕妇吗?律师解答:1、孕妇不可以被行政拘留。2关于更多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那么行政拘留的主体包括孕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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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行政拘留的主体包括孕妇吗?

律师解答:

1、孕妇不可以被行政拘留。

2、另外不执行拘留的情形有: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律师补充: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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