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指以带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强迫受害者配合,使对方感到不悦。任何性别的人都有可能是性骚扰的受害者。受到性骚扰时我们应该摆明自己的立场和底线,保存好对方性骚扰的证据,正确利用相关手段对加害人进行有效反致,当事人应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网友咨询:
遇“性骚扰”应该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1、明确拒绝。拒绝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或者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表达。切忌沉默和半推半就,那会被对方误读为默许,进而变本加厉。之所以必须明确拒绝,是因为从法律角度讲,“违背受害者意愿”是判断某行为是否构成性骚扰的必要条件。
2、及时取证,保存所有证据证据都在细节之中。要注意保留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微信、QQ聊天记录等带有骚扰信息的电子文档。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性骚扰事实。切忌删除电子信息,最好对网上的“帖子”等电子文档进行公证,以免被对方删除。
3、受到伤害后,应当第一时间去医院检查,并视具体情况接受相关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医治精神创伤,保留医疗诊断记录。
4、不幸遭遇性侵害后,应在第一时间报警。证据也可以移送公安机关,要求公安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5、通过书面形式(附上证据复印件)向妇联、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等投诉,还可以向民间社团求助,获得他们的支持,出面协调处理,或支持起诉。
6、提起诉讼。在掌握相关骚扰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求骚扰者承担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内的相关法律责任。若经济困难,可到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要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协助处理案件。
律师补充:
构成性骚扰应当具备如下要件:
1、必须实施了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与性有关的骚扰行为,如向他人发送具有性内容或性暗示的文字、语音或视频资料。
2、必须指向特定人。此处所说的“对他人实施”,本意是针对他人实施。否则,无法判断受害人。
3、违背了受害人的意愿。所谓“违背了受害人的意愿”是指性骚扰行为不符合受害人的利益,受害人主观上并不接受,甚至明确拒绝。当然,同时,受害人迫于压力而“自愿”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是违背其意愿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